京 | 津 | 冀 | 晋 | 蒙 | 辽 | 吉 | 黑 | 沪 | 苏 | 浙 | 皖 | 闽 | 赣 | 鲁 | 豫 | 鄂 | 湘 | 粤 | 桂 | 琼 | 渝 | 川 | 黔 | 滇 | 藏 | 陕 | 甘 | 青 | 宁 | 新 | 鹏 | 雄安
所在位置: 首页 > 普法宣传

兴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积极开展三四轮电动车安全宣传“亮屏行动”

时间:2026-09-22 19:30:17来源:本站作者:网站管理员 点击: 58985 次

中廉网陕西讯:为切实防范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风险,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,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,9月21日,兴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开展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“亮屏行动”,充分发挥社会LED显示屏传播优势,拓宽宣传阵地,让交通安全提示随处可见、入脑入心 。

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辖区交通实际,聚焦三四轮电动车突出风险隐患,梳理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、警示提示,重点围绕三四轮电动车严禁违法载人、无牌无证不上路、驾乘佩戴安全头盔、不违规改装、不闯灯逆行、拒绝乘坐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等重点内容,整合辖区各类LED宣传资源,积极对接辖区商场超市、沿街商铺、加油站、利用户外大屏、门店电子显示屏、循环滚动播放三四轮电动车安全警示标语与宣传提示,实现“抬眼可见、时时提醒”,把交通安全宣传融入群众日常出行场景,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。

同时结合宣传进村入户,劝导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,不购买、不乘坐非标三四轮电动车,提升群众安全防护意识。下一步,兴平交管大队将持续用好“亮屏行动”宣传载体,持续深化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,不断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,持续推进三四轮电动车源头治理,全力守护辖区群众出行平安。

image.png

image.png

image.png

image.png

image.png

image.png

image.png


责编:王增利

审核:张顺明


关于我们 | 网站声明 | 招贤纳士 | 联系我们 | 驻地机构 | 人员查询 | 法律顾问 | 供稿服务 | 版权声明 | 网站地图 | 24小时举报受理和处置
违法或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15996466669 举报邮箱:875610177@qq.com

中廉网 版权所有,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本网站文章(含图片/视频) 苏ICP备2026006942号-2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:(京)字第 29640号
Copyright 2019-2025 中廉网 All Rights Reserved


扫码下载APP